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就一起AI搜索平台侵权案件作出判决,认定该平台无主观过错。案件起因是一家传媒公司发现该平台搜索结果中出现其两部版权剧集的盗版网盘链接并置顶,认为侵犯其网络传播权而起诉,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平台辩称自身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未人工干预搜索结果,设有便捷投诉渠道,且接到通知后已及时删除侵权链接。法院审理后认为,平台作为搜索服务提供者,无需对AI技术使用承担额外责任,已履行法律义务,驳回原告诉求,二审维持原判。此案明确了AI搜索行业的版权责任界限,为AI技术发展提供法律依据。划重点:- 传媒公司因AI搜索结果显示盗版链接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 法院判决认为AI搜索平台未存在主观过错,履行了法律义务。- 此案为AI搜索行业划定了版权红线,明确了责任界限。